国家发改委等六部门联合印发《意见》 整顿住房

来源:网络推荐 时间:2019-12-26 18:56

  根据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获得的消息,在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银保监会、国家网信办等六部门共同印发了《关于整顿规范住房租赁市场秩序的意见》,该意见规范了住房租赁市场经营的行为,同时也保障了住房租赁各方特别是承租人的合法权益。

  意见突出问题导向,强化有效监管,将整顿规范住房租赁市场秩序的成果制度化、常态化。

  一是加强从业主体管理。房地产经纪机构和住房租赁企业在经营范围中注明“房地产经纪”或“住房租赁”,转租住房10套(间)以上的单位或个人,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

  二是加强房源信息发布管理。房源信息应当满足真实委托、真实状况、真实价格的要求。网络信息平台应当核验房源信息发布主体资格和房源必要信息。

  三是规范租赁住房改造行为。各地制定闲置商业办公用房、工业厂房等非住宅依法依规改造为租赁住房的政策。改造房屋应当符合建筑、消防、环保等方面的要求。

  四是防范住房租赁金融风险。对住房租金贷款业务的贷款期限、贷款额度作出明确要求。加强对采取“高进低出”“长收短付”等经营模式的高风险住房租赁企业监管。

  五是建设住房租赁管理服务平台。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其他租赁需求旺盛的城市应当建设完成住房租赁管理服务平台。平台应当具备机构备案和开业报告、房源核验、信息发布、网签备案等功能。

  六是建立住房租赁常态化管理机制。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改革、公安、市场监管、银保监、网信等部门建立协同联动机制。建立多层次住房租赁纠纷调处机制。

  在近年来,我国的住房租赁市场发展得可以说是十分快速,虽然为解决新市民住房问题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是仍是出现了发布虚假房源信息,恶意克扣押金租金,违规使用住房租金贷款以及强制驱逐承租人等问题,这些问题侵害了租房群众的合法权益,影响了社会的和谐和稳定,因此这六个部门强调,各地必须要以意见出台为为契机,把“当下改”和“长久立”结合起来,必须要加大监管的力度以及整顿规范住房租赁市场秩序,不断的优化住房租赁市场环境,让群众租房更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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